防爆電機的防爆等級如何劃分,通過什么措施實現防爆?
發布時間:2022-10-19 點擊數:317
相對于普通用途電機,防爆電機是屬于特殊設備管理范圍的電機產品,國家按照生產許可管理,即防爆電機的生產和修理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否則不能進行相應的生產經營活動。
煤炭、石油、天然氣、化工以及其他工業部門在一定條件下,可能由于瓦斯、蒸汽、空氣混合物或煤塵的集聚而產生爆炸的危險,在這種場所的電機出現故障,特別是電氣類故障,是引起爆炸與火災的根源。因此,在引爆混合物有可能集聚的場所中使用的電機,必須制成防爆型,并要求其在運行中能保證安全。在煤炭工業中,在有瓦斯或煤塵爆炸危險的礦井,無論是主要工藝過程,還是輔助工藝過程,相關設備上都應采用防爆電動機。
防爆電機的特殊性在于其使用工況內有易燃易爆的氣體物質,按照運行環境的不同,分為不同的類型和防爆等級。
防爆電機為防爆電氣設備,防爆電氣設備分為I、II兩類,I類為煤礦井下用電氣設備;II為除礦井以外的場所使用的電氣設備,依照最大試驗安全間隙或最小點燃電流來區分,II類電器設備又分為:IIA、IIB、IIC 三個類別。
防爆電機按其特點,分為隔爆型電機、增安型電機、正壓型電機、無火花型電機和粉塵防爆電機等。
電動機的防爆性能,是由專門措施保證的,它能防止周圍爆炸性介質的爆炸,或將爆炸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限度。這些措施的特點以防爆等級來表示,并分為兩類。第一類措施,允許在電動機內部發生爆炸,但不得擴散到周圍介質中去。第二類措施,在導電部分與爆炸性介質之間采取隔離措施,或是防止可能與爆炸性混合物接觸的導電部分發生危險的火花和局部發熱。